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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院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到11.3以内 7月当月接近11

时间:2020-09-01 15:27: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6月以来,环县检察院牢固树立质效合一的全新案件质量观,积极践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自我加压,多管齐下,着力提高办案质效。今年1至7月,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到1:1.28,“件”比2019年的1.46下降0.18,其中7月当月为1:1.03。

一是强化理念引领,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绿色司法质效GDP”意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深刻领会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对“案-件比”的系列阐释解读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从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高度,从实现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三个效果”最优办案目标的高度,去充分认识“案-件比”这一核心指标的重要意义。进而,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务实改进工作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名检察官,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将该做能做的工作都做到极致,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免于不必要的“诉累”,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是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充分利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将提高证据质量、解决证据问题的关口前移,特别是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类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尽早解决认识分歧,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帮助固定完善证据,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打好证据基础。站在庭审的角度,将庭审的证据标准层层传导至侦查环节,对需要补充侦查和重点侦查的事项,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充分阐述取证方向和目的,详细列明补侦取证内容,督促及时补充完善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三是严格控制“两退三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2019年6月,对影响“案-件比”的主要因素“两退三延”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修订了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提高退查、延期最低审批权限,一次、二次退侦分别层报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批,延长审查期限全部层报检察长审批,全年“案-件比”降至全市最低的1:1.46。今年第一季度,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退侦、延期增多,导致“案-件比”反弹上升。进入第二季度以来,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方面继续严格管控退侦、延期,一方面着力加强自行补充侦查、通知侦查机关直接补充证据工作,坚决杜绝程序“空转”,4至7月,仅退侦12件、延期2件,分别只占同期受理一审公诉案件数的7.4%、1.2%,“案-件比”随之回落。

四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办案质效双提升。紧紧围绕“两提高、一降低”目标,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促进办案质量、办案效率一体提升。加强对既往判例的类案分析,准确掌握量刑尺度,提高释法说理能力,把量刑建议的理由、依据讲清楚,增强量刑建议精准度,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被告人上诉率,进而进一步减少“案-件比”的影响因素。今年1至6月,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53.80%,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全市16.80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90%,高于全省13.36个百分点、全市17.20个百分点,1、4、5三个单月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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