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环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石岩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激励和引导检察人员牢记初心使命,传承优良传统,弘扬斗争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自觉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干警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会议强调,在建党一百周年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要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坚持以正确的党史观来学习历史,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主题主线,把握主流本质,党员干警尤其要做到脑子特别清醒、眼睛特别明亮、立场特别坚定,真正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三要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落实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以及周二例会学习等制度,构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机制,分层级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读书班、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载体,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史,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要促进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坚持用党史教育指导检察实践,抓实领导带头办案、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工作,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质效,降低“案-件比”,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信访案件,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