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市、县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本院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石岩作动员讲话,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继续篇”,是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营养剂”,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修课”。全体党员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人民检察史,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增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深刻把握历史规律,不断建立历史思维、提升战略思维,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
二要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周二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方式,精心抓好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好“六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整顿结合起来,与促进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使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有机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要切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要示范带动、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各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抓党建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准确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全体党员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入到学习教育中来,努力实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