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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王永刚在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22 09:53: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11月21日上午,环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永刚在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环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尊崇宪法法律,忠实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共办理各类案件2669件,其中:刑事检察2519件,民事检察64件,行政检察27件,公益诉讼检察59件。

先后两次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工作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内设部门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33次,干警荣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58人次。

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惩邪教组织、涉枪涉爆、严重暴力等犯罪,批准逮捕132人,提起公诉216人。

办理涉黑恶案件9114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3个。办结了省、市院交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528人。

针对废弃口罩回收、冷链食品运输储存、活禽交易市场等风险隐患点,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

办理假借销售防疫物资诈骗犯罪案件3件,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万余元。

2.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69人,提起公诉134人。

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

牵头帮扶樊家川镇马骏滩村,争取帮扶资金530余万元,完成了村部搬迁,新修村组砂砾路12.7公里,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2处,养殖小区1处10户。

为帮扶村贫困户发放“暖心煤”6.8吨,开展“金秋助学”行动,捐资7万余元,资助在校大学生46人次。自筹资金3.6万元,向帮扶村紧急捐送草料20吨。

荣获“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一等奖”

3.全力促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走访商会、企业162家,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帮助解决问题20余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5.67万元。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办理了胡某非法集资13.57亿元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案件。

起诉涉营商犯罪17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4.用心用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1人,提起公诉142人,其中温某某等3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案金额达到8.2亿元。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办理群众信访152件,促成刑事和解12件。

支持农民工起诉3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4件,帮助74名农民工讨回薪酬64.65万元。

针对街道社区窨井盖塌陷、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城区高层住宅楼二次供水技术规范不达标等问题隐患,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

“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先后10余次被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等“两微一端”推送报道。

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强化监督捍卫公正

1.坚持“质效合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五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08794人、审查起诉案件17632759人,批准逮捕572人,提起公诉2130人。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6件,监督立案14件、撤案15件,纠正漏捕12人、漏诉54人,决定不批捕91人、不起诉152人,提出刑事抗诉22件,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7件次,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件次。

不批捕90人、不起诉294人,向监察委、公安等机关提出给予处分、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244人次。

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32人,提起公诉53人,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

2.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审查后提请抗诉2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件,采纳26件。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采纳23件。

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共同解决执行难,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支持监督申请10件,采纳10件,促成执行和解2件。

3.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20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7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采纳24件,采纳率90%

主动加强与环保、水务、文旅等行政部门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机制,联合起草制定工作文件。

4.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57件,诉前整改率97%

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行动,向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6件。

督促恢复被毁被污染的林地耕地230余亩,清除河道堆砂、堆放垃圾90余吨,监督关停未办理环评企业8家。

积极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向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件。

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国家利益,督促行政部门收回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2000余万元。

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针对个别餐饮企业无证经营问题,督促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优化资源提升效能

1.全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精简机构,提升效能,将原有的11个内设部门整合为“一室四部”,持续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设置检察官办案组办案单元4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11个。

五年来,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74件,占全院办理案件总数的40.2%,出庭支持公诉618件,占出庭公诉总数的43.8%

2.全力推进科学评价体系建设

一审公诉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从2017年的28天,下降到目前的13天,办案效率提升53.6%

‍刑事“案-件比”下降到1:1.12,重点指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23%。‍‍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到92.0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9%,均居于全市检察机关前三位。

3.全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

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50余次。

先后对20余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辩明、检察官把法讲透,矛盾化解率达100%

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阅卷服务294件次,依法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708件次。

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39件、重要案件信息51件、生效法律文书1890份,公开率达到100%

驰而不息加强自身建设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1.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确保绝对忠诚可靠

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7件次。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全省政法系统“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等活动。

党组领导班子先后3次被县委考核为“优秀”班子,党总支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2.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立足“三个环节”,围绕“四项任务”,聚焦“六大顽瘴痼疾”,采取“八查”措施,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全院干警填报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8件次。

五年来,无一名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

3.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努力确保堪当时代大任

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以开展“青年干警跟班先进找差距”等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开展检察人员业务研修、法律适用问题研讨等业务培训工作,选派干警接受实地教学和跨区域交流活动。

五年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0余人次,涌现出了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县政法英模等一批先进典型。

今后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在政治建检上达到新高度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

在服务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

在“四大检察”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强化自身建设

在强基固本上呈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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