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环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大练兵”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对杨某某、张某某等7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了跟庭评议。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刚亲自跟庭并主持评议,人民监督员靳正奎、杜生昌、李辑国受邀参加跟庭评议活动。县法院副院长雷晓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殷翠萍担任公诉人,部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一同观摩评议。



在近2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犯罪事实,紧扣定罪量刑焦点问题,自信从容的充分展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庭辩论,准确阐明公诉机关的指控主张,并针对性地以案释法,开展法庭教育,7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其中被告人张某某当庭提交《悔过书》。
庭审结束后,王永刚主持召开跟庭评议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组织跟庭人员对本案的出庭质量效果及庭前准备、文书制作等工作进行全面评议。在充分肯定公诉人优秀庭审表现的同时,结合各自的学习心得和工作经历,客观务实的分享了实战经验,剖析了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





王永刚在点评总结时指出,新时代检察官承担着更重责任,必须着力提升职业素养、专业水平,才能更好的通过叙事、释法、说理等工作,履行好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一要练好内功强本领。常怀“本领恐慌”,常感“能力危机”,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强化学习自觉,争做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在学的新时代“学习型检察官”,不断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夯实理论基础,全面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逻辑思维、语言文字、心理素质、临场应变等方面的实战能力。二要互学互鉴促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跟庭评议活动,认真办好“检察讲堂”,落实好“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开展好接续式、传导式培训,在相互交流中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促进整体提升。三要善用“外脑”提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众等社会力量参加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检察业务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