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刚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若干措施》。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宣传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并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监督智慧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环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业务、制度等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把服务中心大局的担当贯穿始终。自觉将检察履职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按照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和全市检察机关“固本强基、奋斗一流”工作目标,力争在强化法律监督、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体现为大局服务的初衷和成效。
三是把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贯穿始终。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
四是把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示要求以及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将检察工作质量作为根本,把提升工作效率作为保障,以实现良好监督效果为目标,力求在提高法律监督质效上有新作为,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