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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1-03 09:39: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1月3日下午,环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刚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科级以上干部、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及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论断、新举措,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开启新征程、实现新目标、夺取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大的激情、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作风积极投身于各项工作中,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

深学真信笃用,深入学习领会。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期间、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以及到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党组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宣讲、研讨,率先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学习。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的政治责任,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及过政治生日等各种形式,推动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和特点,积极引导和激发干警学习研读热情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院落地生根。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细则、市委若干措施结合起来“六个必须坚持”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坚持人民至上,积极融入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要突出典型引领,营造良好氛围。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文化长廊、宣传展板、“两微一端”等媒介平台,大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同时,注意发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加大对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督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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