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柏树籽引发两案件 检察官巧办化纠纷

时间:2023-03-02 16:19: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期,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县公安局先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和郑某某故意伤害案。

审查发现,李某某和郑某某是邻居。2022826日,李某某因怀疑郑某某偷摘了自家地里的柏树籽,便前去质问,二人因此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在互殴的过程中,郑某某用放羊铲将李某某打成轻伤。同年95日,李某某以自己受伤后无人过问、无人照顾为由,前往郑某某家中“讨说法”,停留时间长20多小时,期间用粪便等脏物污损郑某某家的床上用品、墙壁,后在派出所民警多次劝说下才离开。

合并办理,避免人为割裂案情

承办检察官认为,这两起案件由同一事由引发的,具有关联性。案件双方互为犯罪嫌疑人,又是被害人,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不仅会强行割裂案情,更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决定对两起案件合并办理。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审阅卷宗材料、详细讯问当事人、深入走访调查等形式,发现两家因邻里排水问题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积怨已久,这次又因为李某某心生怀疑引发了两起刑事案件!

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如果简单地一诉了之,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可能会让两家形成更深的积怨,甚至结下“世仇”,埋下更大隐患,要通过刑事和解化解双方矛盾,帮助修复邻里关系。

刑事和解,法结心结一起解

承办检察官带案下乡,倾听双方诉求,找到双方“心结”,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矛盾化解方案。坚持“情理法”并用,多次开展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双方,同时充分借助辩护律师和村组干部的力量,通过检调对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最终,在检察机关协调下和律师的见证下,当地村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就两家排水问题达成协议。郑某某主动向李某某赔礼道歉,当场赔付其住院费、务工损失费等各项费用,李某某欣然接受,同时也向郑某某诚恳道歉。

公开听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

在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以后,环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及辩护人等参加会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阐释了两起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对郑某某、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检察官的意见,并深入交流讨论,一致同意对郑某某、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结束后,检察官对郑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进行公开宣告,现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再次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叮嘱双方要互帮互助,珍惜邻里之间的感情。双方均表示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谐相处。

检察官释法说理:

实践中,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常见易发,如果简单追诉,就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在办案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履职,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检察听证、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机制,通过办案稳妥化解矛盾风险,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