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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三项制度” 促进检校保护

时间:2023-03-28 17:11: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月26日上午,环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为全县中小学教师做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治辅导,发放宣传册500余份。

活动中,授课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能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着重结合办案实践,就“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三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讲解辅导,教育引导全体教师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铭记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在工作中“多看几眼,多问几句,多做一点”,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发展,认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与司法机关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平安清朗的校园环境、社会环境。

辅导结束后,教师们表示,法治培训课有助于提高师生法律意识,有效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今后,要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小课堂: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入职查询制度”:是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从业禁止制度”:是指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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