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探索刑事和解新机制,创新能动履职,积极主动创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以来,该院共促成刑事和解案件47件65人,不诉46件64人,无一上访案件发生。



搭建“平等交流”平台促谅解。加强刑事案件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深挖案件根源,准确掌握犯罪成因,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用他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法”释明,把“理”讲透,并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的途径、方法及和解后案件处理结果,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深理解,为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在办理谢某某故意伤害案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释法说理,积极消除双方矛盾,同时,为双方当事人搭起直接沟通交流的桥梁,劝解双方换位思考,反思自己行为有无不当,不要用斗气来解决问题,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此外,还注重加强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沟通,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平等、充分开展量刑协商,通过检律良性互动,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双方达成和解。
搭建“检调对接”平台促和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挂牌成立“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生动践行马锡五“利民、便民、为民”的司法精神和工作方式,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和诉求,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促和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明确要求院领导不仅要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要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促进刑事和解,推进社会治理。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邀请乡贤能人、当地群众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案件调解,辅助检察官办案,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相谅解。在办理郑某某故意伤害案时,检察官充分利用当地乡贤调解工作室——“老五说和室”,邀请本村有威望、懂法律、公正廉洁的村民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说土话、拉家常、讲道理,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
搭建“一站式”办案平台促质效。牵头成立环县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环县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适用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具备“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或已达成刑事和解”的条件,同时规定“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情节较轻,已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化解矛盾或取得谅解的刑事案件”应当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提升刑事诉讼的质效,提高化解矛盾的效率。
搭建“阳光检务”平台促公信。坚持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推进公开听证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通力协作了解情况,促使犯罪嫌疑人反思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另一方面,推行“阳光检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参加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在办理李某某非法入侵住宅案时,承办检察官联系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律师上门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现场组织公开听证,通过律师、民警、村干部等对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的评议、监督,双方当事人既解开了“法结”,又解开了“心结”,同时也消除了群众对刑事和解工作的误解,办案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下一步,环县检察院将继续担负好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主动创稳、有效维稳、全力保稳定,创新发挥检察履职能动性,为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