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环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帅之带队执行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刚受邀现场监督。


据悉,被执行人郑某、陈某长期阻挡本村异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妨害了惠民工程的进度,给施工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且损害了公共利益。
执行现场,王永刚检察长仔细审查了县法院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和执行活动预案,与吴帅之院长充分交流、沟通意见,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对执行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整个执行过程措施得当,程序合法,文明规范。
此次活动,通过法检“两长”共同履职,既积极促进了法院执法活动规范化,又实现了检察监督从静态到动态的精准与能动转变,有效地助推了“阳光执行”。下一步,环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依法创新能动履职,不断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为化解法院“执行难”问题提供助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