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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做实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2023-10-31 09:28: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环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中训诫会,对12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集中训诫教育。环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庆阳心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老师应邀参加会议。

集中训诫,敲醒糊涂“熊孩子”。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详细释明了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重点阐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告知其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应遵守的考察规定以及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从犯罪原因、行为后果、今后成长的期望等方面对涉罪未成人进行训诫,教育引导他们敬畏法律,引以为戒,向善而行。同时,与庆阳心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观护帮教协议,委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

督促监护令,唤醒“甩手家长”。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家庭监护不力问题,承办检察官依法向家长当场送达《督促监护令》,详细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督促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加强亲子交流,调整教育方式,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工作,引导孩子迷途知返,走向正轨。

家庭教育指导,让爱归位。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观看了《守护成长呵护未来》《心怀梦想坚守正道》等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教育宣传片。庆阳心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老师以“父母良好价值观及行为对孩子的正向影响”为题,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升沟通技巧和情绪管理能力,有效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用深厚温馨的亲情守护未成人成长。

下一步,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加强与县公安局、乡镇、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通报,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力度,加强对相关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检察官说法: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办案实践来看,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的一大原因。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中国父母也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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