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刚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科级以上干部参学。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部分参学同志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中心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对新质生产力的总体定义、动力来源、基本内涵、核心标志等进行了系统阐释。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检察职能深入研究,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形成逻辑,更加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切实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熟练运用检察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要坚持以史为鉴,淬炼过硬本领。院党总支、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深化学习内容,推动全体党员干警坚决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三要坚持党纪教育,夯实履职根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全院上下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健全防止“灯下黑”机制,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