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之三十三
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8日在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刚
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8日在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环县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63件,同比上升2.74%。其中刑事案件573件,民事案件61件,行政案件85件,公益诉讼案件44件。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各级各类专项行动、活动18项。以全市9%的检察官扛起了全市15%以上的案件量,总体工作保持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一流方阵”。党的建设、检察信息、检察宣传、数字检察等工作在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完成省级研究课题2个。内设部门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8次,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24人次,荣获“全市基层检察院绩效考核一等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平安建设及主动创稳一等奖”等奖项。
一、胸怀赤胆忠心,在听党话跟党走中践行检察忠诚
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纵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等行动、活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列席旁听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32次。不折不扣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重要部署13件次,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报送环县检察工作动态和收结案报表。认真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向县委专题报告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保障省委巡视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力量
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坚决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强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8人,起诉26人,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慑。依法惩治醉驾、帮信、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批捕61人,起诉318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犯罪,起诉73人,追赃挽损350万元,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加大对盗运原油、破坏油气设备、非法经营危化物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47人,起诉89人,服务平安油田创建,保障安全生产。一名检察官办理涉国家安全省督大案被市委通报表扬。
竭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检察护企”〔1〕专项行动出实招、见真招、上硬招,制定24项护企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一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护企”典型案例。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3件,起诉3人,追赃挽损86万元,肃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毒瘤。用心用情为联系的30家企业解难纾困,回应企业司法需求12个,森联煤炭等企业负责人致信感谢。扛牢防风险责任,依法办理涉不良资产案件35件63人,协助清收贷款705万元。
合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落实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移送违纪违法线索1件,提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检察意见1人。对环县中医医院原院长董某某以受贿罪提起公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提前介入引导调查西和县县长杨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协助查询犯罪记录300余人次,为净化辖区干部选拔任用环境守好“检察关口”。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配合上级检察院开展酒驾司法腐败专项侦查行动,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条。
三、胸怀人民至上,在践诺司法为民中诠释检察初心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准民生需求,多元协同发力,始终以更实检察履职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以“如我在诉”的共情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2〕实践探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法理情结合、和解优先,促成刑事和解10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群众点名、领导接访”等四项便民工作机制,办理群众信访件79件、转办线索5件,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率100%,未发生赴省进京访及涉检舆情,经验做法被《甘肃检察简报》刊发。
以“枝叶关情”的温暖解决急难愁盼。谋深做实“检护民生”〔3〕专项行动,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一件案件入选全省“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司法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检察干警与村民共植“帮扶林”5.2亩,发放“暖心煤”2.5吨,筹资2.1万元开展抗旱、购买苗木、留守老人重阳节慰问。扎实开展“结对关爱”行动,落实政策4项,帮办实事9件,捐款捐物1万余元。主动为劳动者撑腰,用好用活“环县人民检察院农民工讨薪一站式服务平台”,跟进支持起诉44件,帮助讨薪42.3万元。坚持“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
以“止于至善”的情怀关爱未成年人。认真落实保护未成年人“三法”〔4〕,助推“六大保护”〔5〕融合发力,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不起诉7人;集中开展训诫24人次、心理疏导14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6〕8份。举办中小学生法治夏(冬)令营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1场次,法治副校长开学季集中入校讲授“法治第一课”,零距离、沉浸式普法被《中国青年报》报道。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守护未成年人不被文身“刺”痛。针对不法分子混进家校微信群诈骗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甘肃省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环江春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四、胸怀公平正义,在恪守法治担当中深耕检察主业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做实“三个善于”〔7〕,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知势谋局,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坚持既做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3件149人,批捕72件110人,不批捕40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55件624人,起诉256件449人,不起诉135人。
强化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件,监督立案3件、撤案14件,纠正漏诉6人、各类违法情形16件次。一名检察官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对敌斗争和打击犯罪楷模”称号。
笃行实干,民事检察向“强”奋进。依法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民事监督案件61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100%。突出惩治虚假诉讼〔8〕,与法院、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健全对“假官司”的防范、发现和追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件。联合县法院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活动,为3家小微企业全额执结到位454万元,检法联动破解执行难被《检察日报》报道。
乘势而上,行政检察向“实”突破。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办理行刑反向衔接〔9〕案件80件,发出检察意见书59件,采纳率100%,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防止“不刑不罚”。针对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西地那非”等非法添加剂突出问题,向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列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针对个别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杜绝服刑人员“钻空子”。
借势登高,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树牢“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追求,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启动诉前程序或磋商27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对盗窃原油导致环境污染首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4.2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改变了以往“盗油者污染、采油单位买单”的困局。配合县政协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专项监督活动,督促主管部门修复学校、大型商超等重点区域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新安装红绿灯或调整红绿灯配时,铺设、维修盲道184处1.35千米,为全县老百姓出行系上“安全带”。聚焦城区交通乱象、未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7件,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共同守护“善美环州”。
五、胸怀时代使命,在锤炼过硬队伍中塑造检察形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铸忠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就近开展红色教育,学习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扎实开展“五联双报到”,组织党员送法进社区、慰问退役军人、困难群众,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积极扩大党建“朋友圈”,与市县20余家单位开展党建交流互鉴活动。“环州卫士”党建品牌〔11〕在县直机关党建业务融合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顺利申报市级“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品牌影响力稳步扩大。
素质兴检激活力。把人才摆在C位,实施“续航”人才培养计划,累计派出31人次赴国家检察官学院、舟曲法官学院、南梁干部学院及上级检察院学习培训。坚持“周二例会”“环县检察大讲堂”等制度,开展集体学习38次,交流研讨23人次,专题培训9次,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强化实战练兵,选拔5名检察官参加检察业务竞赛,夺得全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县级院“团体第一名”,荣获“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侦查业务标兵”等称号。组织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检查讲评、出庭实质化轮训、业务竞赛经验交流、“三个管理”研讨会等活动,推动办案质效和检察人员素能双提升。
从严治检扬正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8项。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对发现的5类问题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实现管案与管人互促共进、同向发力。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2〕,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1件次。常态化开展安全保密、廉洁从检教育,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一年来,无一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
六、胸怀浩然正气,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展现检察自信
始终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全链条接受监督制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全方位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及时报告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提请任免检察人员3人。加强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调研观摩、座谈交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场次。登门走访在环省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率先在全市建立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办理转化案件3件,凝聚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合力。
多角度深化检务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9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开听证案件62件,监督司法办案活动70次,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编发原创性检察宣传稿件97篇,制作普法短视频23条,其中35篇(条)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甘肃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暨意识形态工作先进集体”。
深层次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召开检警联席会议研究会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次,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率100%。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聚司法共识,促进检法良性互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召开工作交流会商暨检律协作会议,积极探索建立全领域各层面常态化协作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134次,依法听取意见302件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在克难攻坚中笃定前行,在务实奋进中收获成绩,环县检察干警有荣誉、队伍有品牌、工作有成效、事业有进步。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致以崇高敬意,表示衷心感谢!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站在现代化新征程上,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案前预防、案后治理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人才梯队建设还有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改进。
2025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回望来路自慷慨,再赴征程气如虹。2025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奋力谱写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精彩环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践行检察担当,以更优的检察供给保障发展大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促进作用,为社会之治贡献“检察之智”。
二是厚植为民情怀,以更实的履职成效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升“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效,办出更多让人民有感、企业受益的高质效案件。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保护、食药安全、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领域持续发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可感触。聚焦公益保护,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维护公共利益。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大的改革魄力激发监督活力。把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作为工作的总抓手,对标“一取消三不再”〔13〕部署、一体抓好“三个管理”〔14〕,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深化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衔接贯通,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交流会商,提升法律监督效果。
四是深化管党治检,以更严的监督管理推进自我革命。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抓实检察机关自身文化建设,推动检察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检察履职新动能。
各位代表,历史接力一棒接着一棒向前奔跑,党的检察事业一程接着一程向前推进。2025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守正创新适应时代之变、人民之需,踔厉奋发踏新程,勇毅前行谱新篇,为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省级文明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最高检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该行动突出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项重点任务,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2.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的内涵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3.“检护民生”。最高检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该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环保等民生热点,重点推进11项具体任务,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4.未成年人“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
5.六大保护。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首次提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6.督促监护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应当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7.“三个善于”。最高检提出的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8.虚假诉讼。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9.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
10.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及其他检察建议五种类型。
11.“环州卫士”党建品牌。2022年,为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实施“效能提升”机关党建融合行动的部署要求,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了“环州卫士”党建品牌,工作目标是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高度融合,品牌寓意是环县检察要像卫士一样,为全县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12.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3.“一取消三不再”。最高检作出的“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的重大决策。
14.“三个管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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