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值班律师,衔接检察技术人员,调试录音录像设备,听取被害人意见……
经过一系列的提前准备,环县人民检察院首次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于3月8日在环县看守所正式启动。


镜头下,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针对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和具体刑期计算过程等内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意见。沈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检察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签字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原则,统一封存。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旨在促进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防止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甚至强迫认罪认罚等问题,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
下一步,环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继续以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用镜头规范程序,着力提升释法说理、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以最快的速度部署好、运用好、推广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