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晚,环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对全县旅馆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做优做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旅馆经营责任人宣读并送达了《致全县住宿经营者的一封信》,强调了强制报告的主体义务,讲明如发生需要报告的情况应该如何完成报告程序,以及不报告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在办案中暴露出的相关旅馆存在明知系未成年人却未进行实名登记、违规接纳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未通知法定代理人、未报告辖区派出所等问题,要求相关旅馆经营责任人签订《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住宿登记和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承诺书》。
在核查某旅馆《旅客入住登记簿》时,发现经营责任人仍未履行未成年人入住的“五必须”原则,未询问入住未成年人父母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告知,未记录备查。经批评教育后,遂联系该未成年人监护人将其带回,城关派出所一并对该旅馆作出责令立即整改的处理决定。
下一步,环县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督导而不替代,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保证强制报告制度无死角、全覆盖,绝不让旅馆业成为性侵害犯罪“隐蔽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