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经查,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环县县城多次撬开他人露天停放的汽车门窗,盗窃车内现金、香烟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机关遂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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