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吕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吕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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