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县人民检察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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