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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某某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2-07 09:16: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环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石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某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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